在科技查新行业,总传播着一个戏谑的词语:逢查必新,固然有点搞笑 ,但是又的确存在这种现象,今天我们来剖析一下这个现象。
科技查新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征的信息咨询工作,来源于信息匮乏和散布不均衡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在这三十多年的开展过程中,科技查新补偿了科研管理部门、评审专家和项目研讨团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成为科技立项和科技创新成果评价的情报支撑,为我国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了重要作用。
多年来,逢查必新成为拜托人、评审专家对科技查新工作的普遍印象,构成了这个行业方式化的不良印象。给出的报告都有“未见报道”或“综合未见报道”这种具有新颖性或部分新颖性的肯定性结论。降低了科技查新的公信力和鉴证功用,影响科技查新行业安康开展。
所以,很多人说查新在依照查重的道路开展,这样有点浪费,查新检索过程中查新员辅佐拜托人对查新点停止修正进步了查新结论具有新颖性的比例,查新新颖性认定规范较为广泛也滋长了这种趋向。
所以我认为解决逢查必新的根本办法是官方修正查新结论较为宽泛的问题。